陕民教协函〔2018〕11号 申请入会有关事宜 一、入会条件 依照《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章程》和《陕西省民办教育协会章程》,本会会员的种类分为: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,个人会员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团体会员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申请加入陕西省民办教育协会会员的个人和团体应具备以下条件: (一)拥护本会的章程; (二)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; (三)在本会的业务,(行业、学科)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; (四)关心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,积极参与民办教育科学研究或民办教育实践活动。 二、入会流程 (一)了解协会章程; (二)同意并严格遵守协会章程; (三)进入陕西省民办教育协会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“陕西省民办教育协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”、“会员单位负责人基本情况登记表”; (四)填写相应性质会员入会申请表。申请加入个人会员应当向我会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,申请加入团体会员应当向我会提交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。 (五)协会审批。审批通过,协会将正式通知;批准未通过,协会将说明理由。 三、权利义务 (一)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 1、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 2、参加本会的活动; 3、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 4、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 5、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 (二)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 1、执行本会决议; 2、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; 3、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 4、按规定交纳会费; 5、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 四、会费交纳 (一)本会会员会费标准: 1、个人会员会费每年不低于200元; 2、团体会员会费每年不低于1000元,常务理事单位会费每年不低于5000元,副会长单位会费每年不低于30000元。 鉴于本会为自筹经费性质的行业协会,本会会员可以通过捐赠等多种形式支持协会工作。 (二)会费交纳时间和方式: 本会按五年一届,本会会员应当在收到批准入会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,一次性交清1年会费。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缓交或减免。 会员交纳会费确有困难,须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,经本会秘书处办公会议讨论决定,依照本会章程可以酌情减免会费。 (三)会费收取方式 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缴纳会费可以通过银行账: 开 户 行:建行西安曲江支行 户 名:陕西省民办教育协会 帐 号:61001910004052519794 联系电话:029—88751336 18629099809 联 系 人:单海英 陕西省民办教育协会 2018年6月1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