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家长反映,西安市安东街小学一名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在校外有偿补课。陕西省教育厅回应,给予该教师记过处分并扣除部分绩效工资,同时,对安东街小学校长进行诫勉谈话。
据安东街小学三年级一位家长反映,孩子的班主任经常在上课期间,请假到校外辅导班代课,全班35名学生有20多名在班主任的校外辅导班补课。
省教育厅回应,经碑林区教育局调查,该教师现任安东街小学三年级某班班主任和语文教师,11月4日因身体不适持医院证明请病假。该教师私自组织本班部分学生在校外举办有偿作文辅导班。甚至其在休病假期间,仍在外私自组织学生有偿辅导。
根据调查情况,碑林区教育局决定:给予该教师记过处分;自受处分当月起扣发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至2014年12月;扣除其2014年全年基础性绩效工资部分的50%;责令其立即停止校外补课,并将所收取款项如数退还家长;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做出深刻检查。同时,根据《西安市教育局关于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通知》,对学校实行目标考评“一票否决”,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,在全区教育系统通报批评。
(责编:卫苗)